
2011
06/01
07:00
宁化县森林防火办
宁化县森林防火指挥部于5月30日17时发布《关于实行森林高火险期禁火的通知》,从5月31日10:00至6月2日22:00止,在全县范围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通知》要求,各乡镇要采取有力措施,强化野外火源管理,增派巡山护林人员,加大防范力度,确保森林资源的安全。禁火情况,各乡镇要按规定于每日17:00前上报县森林防火办。
据县气象预报,未来几天,全县森林火险等级达4-5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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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丽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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