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2
04/10
07:26
宁化县新闻中心
4月5日,宁化县安远乡增坑村违法嫌疑人揭某礼因私自到别人山场盗窃杉木被中沙森林公安派出所处行政拘留5日,并处罚金500元。
3月28日下午,揭某礼未征得山场主人同意,且未经批准的情况下,擅自携带油锯到增坑村外嵊窠山场盗窃林木2株,裁成2米长8筒,正在装车时被山场主人当场抓获。经检量被砍杉木计木材积0.361立方米,价植人民币332元。以上违法事实有揭某礼本人陈述、证人证言、扣押的杉木和作案工具、现场勘验笔录等证据证实。县森林公安分局中沙森林派出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对揭某礼处以行政拘留5日,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对自己因私自盗砍杉木被处罚揭某礼感到后悔不已。(张丽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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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丽勍】 【责任编辑:丽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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