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份是国家《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颁布实施12周年的宣传月。4月23日上午,宁化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翠园广场开展了一场形式多样的宣传、咨询活动。旨在有效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在该县的普及进程,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在咨询点,许多市民纷纷前来咨询。“我正有问题要问呢,我想买第二套房子,贷款政策是什么样的啊?”市民董平和妻子一早路过翠园广场,看到宣传咨询台便停下了脚步问道。“缴存职工家庭现有一套普通自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为改善居住条件购买,建造第二套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贷款利率按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但2003年1月1日之后办理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必须在贷款还清满三年后方可再次申请贷款,其贷款额度调整为可贷款额度的50%。”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王丽萍答道。“什么是公积金呢?”收到《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宣传册的市民张魁问道,“住房公积金是一种主要用于解决职工住房问题的长期住房储金,属于职工劳动报酬的一部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推行,有效解决了中低收入家庭购建住房资金短缺的困难,在改善职工住房条件、支持住房保障制度建设方面发挥了作用。”正在发放宣传册的杨伊兰耐心的解答道。活动现场,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除了通过发放宣传材料、现场讲解、有奖竞答等多种形式,向过往群众宣传住房公积金提取新政策等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外,现场解答公积金贷款所需具备的条件、审贷程序及需注意的事项,共向市民发放《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宣传资料2000余份,接受市民现场咨询1000多人次。
据了解,根据政策规定,从今年起宁化全县单位住房和个人公积金缴交比例由工资总额的10%提高到12%。可归集住房公积金7800万元,可扶持职工房贷8000万元。从4月1日起,双职工贷款最高达23万元,单职工18万元。到3月止,全县归集单位269个,实缴人数10512人。期末累计归集总额2.9余亿元,归集余额1.79亿余元。期末累计放贷3174人,贷款总额2.9余亿元,期末实有贷款人数1465人,个贷余额2亿余元。(罗 鸣 王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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