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2
03/26
07:48
宁化县工商局
图为执法人员给瓶装液化气称重
近日,宁化县工商局湖村工商所对全镇辖区瓶装液化气存储、经营点进行全面检查,执法人员通过核对经营者相关证照,对《福建省瓶装燃气供应许可证》过期的3户经营者发放《责令改正通知书》,现场对瓶装液化气进行称重,抽查的瓶装液化气净重均达到“14.5±0.5kg”标准,未出现短斤少两情况。同时,该所还发放宣传材料150余份,积极向消费者宣传消费维权知识,告知消费者若遇到短斤少两的瓶装液化气,可随时拨打24小时送诊热线12315,向工商部门求助。(张清松 陈彩虹 张海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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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清松 彩虹 海华】 【责任编辑:丽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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