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1
05/10
08:26
宁化县新闻中心
申请发放方面,救助对象须向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红十字会提出救助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医疗机构的疾病诊断证明与费用资料、医保及新农合等报销情况后,报送市红会复核,省红会确定救助名单和金额,将救助金直接汇入定点医院或受助人指定账户。
此外,获救助的对象还可以享受一定优惠减免,如:救助对象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期间,院方应对其免收挂号,住院床位费、护理费减收50%;大型设备检查(核磁共振、ct、心电图、脑电图、彩超)、手术费减收20%。紧急救助需要或符合条件的特殊救助对象,住院期间发生缴费困难,可申请预支住院费,原则上预支款不超过住院总费用的25%,由“大病救助基金”直接拨至定点定点医院。
据了解,该《办法》是省政府2011年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由省财政厅等部门制定,3月31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张林勇 张发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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