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2
02/17
07:10
宁化县残疾人联合会
《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由福建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11年12月2日通过,自2012年2月1日起施行。为了积极配合《条例》的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宁化县残联详尽制定了《残疾人法制宣传周活动方案》,邀请县领导进行电视讲话,并在2月12日至2月18日,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使新《实施办法》这一政策家喻户晓。(张瑞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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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瑞兰】 【责任编辑:丽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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