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2
03/19
07:19
宁化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今年1月,宁化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打击非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的通告》明确规定:“2011年以前发生的非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暂不列入本次清理打击范围,等候处理;2011年以来顶风进行的非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违法当事人应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自行拆除地面建筑物;对本通告发布之后新出现的非法买卖土地和非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拆除一起,坚决遏制非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当月,执法队员和翠江镇工作人员又陆续给违建户做思想工作,要求其自行拆除违法建筑,但该违建户不仅不主动拆除违法建筑,并且还继续购买材料,将一层模板钉好,伺机捣一层水泥楼板。为了维护土地管理、城乡规划法律法规的严肃性,执法大队联合翠江镇依法拆除该幢违法建筑。(张垂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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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垂荣】 【责任编辑:丽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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