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1
12/23
08:02
宁化县新闻中心
农业龙头企业扶持方面:获评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一次性奖励企业10万元;获评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一次性奖励企业3万元;获评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一次性奖励企业1万元。
农民专业合作社扶持方面:获评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示范社的,一次性奖励2万元;获评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示范社的,一次性奖励0.5万元。
农业品牌扶持方面:对首次获评农业品牌的,按照《宁化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宁化县扶持奖励优势品牌规定的通知》(宁政文〔2011〕100号)规定给予奖励。(俞祥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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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俞祥波】 【责任编辑:丽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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